1.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(fǔ)蝕性、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種危險物品。如(rú):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、生發水、生漆、火柴、農藥、稀土粉、同位素及容器、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(yīn)、強烈的酸性和堿性物品(pǐn)等。
2.國家法律法規(guī)規定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,如軍火、警具、金銀等。
3.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,如屍具、動物器官、未經硝製的獸(shòu)皮等。
4.容易腐爛的物品。如:鮮魚、鮮蛋(dàn)、鮮水果、鮮蔬菜等。
5.反動報刊、書籍、宣傳品和淫穢物品。
6.各種活的(de)動物。
7.各種貨幣。
8.包裝不易確保內(nèi)件安全,不適應郵遞條件的怕震易損物品。如:計量(liàng)電度表(biǎo)、顯像管、電視機、攝像機、錄像機、燈泡、熱水瓶等。
9.包裝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汙染、損毀其他郵件、設(shè)備的物品。